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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于1987年检讨房屋政策时,决定继续提供足够的资助房屋给市民居住,并推行一项整体重建计划,目的是将第三至第六型公屋楼宇及早期的政府廉租屋
按先后次序清拆重建。
其后,香港政府在1998年的长远房屋策略中指出,凡未纳入整体重建计划的旧型屋
,均会按个别情况考虑会否进行重建。北角
重建计划便是首个这类屋
的重建计划。住户重建迁置的工作已在2002年8月完成。
屋
重建目的旨在改善公屋的环境和设施,为住户提供一个完善的居住环境、改善社区及善用土地。
纳入整体重建计划的公屋重建迁置工作会在楼宇拆卸前的18至24个月开始。重建组办事处会书面通知受影响住户,以便他们有充裕的时间安排搬迁事宜。
当公屋楼宇经公布重建后,受影响住户将获书面通知前往该屋
的重建组办事处办理搬迁登记手续。登记搬迁手续非常简便,住户只须在「重建调迁申请表」内提供所需资料,用作安排受影响的住户迁置。此项手续毋须缴交任何费用。
对于受公屋重建影响的住户安排,可参阅下列部分:
入住出租公屋
申请资助自置居所计划
特惠津贴
黄竹坑
已纳入整体重建计划,欢迎居民
按此
浏览有关迁置安排的资料。 (PDF 格式,5.41 MB)
对于受
公屋重建影响的商户
作出相应的重建安排详情,请参阅商业楼宇部分。
进一步资料请参阅
公屋重建常见问题
。
联络资料
重建组办事处
地址:
香港九龙何文田佛光街33号
香港房屋委员会总部1座2楼
查询热线
电话:
2712 2712
修订日期: 200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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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200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