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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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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于1987年检讨房屋政策时,决定继续提供足够的资助房屋给市民居住,并推行一项整体重建计划,目的是将第三至第六型公屋楼宇及早期的政府廉租屋恏按先后次序清拆重建。

其后,香港政府在1998年的长远房屋策略中指出,凡未纳入整体重建计划的旧型屋恏,均会按个别情况考虑会否进行重建。北角恏重建计划便是首个这类屋恏的重建计划。住户重建迁置的工作已在2002年8月完成。

恏重建目的旨在改善公屋的环境和设施,为住户提供一个完善的居住环境、改善社区及善用土地。

纳入整体重建计划的公屋重建迁置工作会在楼宇拆卸前的18至24个月开始。重建组办事处会书面通知受影响住户,以便他们有充裕的时间安排搬迁事宜。

当公屋楼宇经公布重建后,受影响住户将获书面通知前往该屋恏的重建组办事处办理搬迁登记手续。登记搬迁手续非常简便,住户只须在「重建调迁申请表」内提供所需资料,用作安排受影响的住户迁置。此项手续毋须缴交任何费用。

对于受公屋重建影响的住户安排,可参阅下列部分:
入住出租公屋
申请资助自置居所计划
特惠津贴

黄竹坑恏已纳入整体重建计划,欢迎居民按此浏览有关迁置安排的资料。 (PDF 格式,5.41 MB)
 
对于受公屋重建影响的商户作出相应的重建安排详情,请参阅商业楼宇部分。

进一步资料请参阅公屋重建常见问题

联络资料
重建组办事处
地址: 香港九龙何文田佛光街33号
香港房屋委员会总部1座2楼
 
查询热线
电话: 2712 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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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200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