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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住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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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在编配房屋时,会因应有特别需要的人士作出适当安排,务求令市民能够得享安居:

长者 - 长者享有优先资格申请公屋单位。
寮屋管制及清拆 - 受寮屋清拆影响人士如合资格会获得安置。
公屋重建 - 受影响人士会获发放特惠津贴及选择不同的住屋安排。
新来港人士 - 新来港人士可以视乎资格准则申请轮候租住公共房屋或购买私人楼宇。
弱能人士 - 房屋署在楼宇编配及设施上提供特别的安排,照顾弱能人士的需要。
家庭问题 - 家庭若发生纠纷、争拗等问题,引致不能共住,可以向社会福利署求助并申请更改住屋编配。
财务困难 - 公屋住户若遇上财政问题,可向房屋署申请租金援助或调迁往租金较低的公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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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200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