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住宅物业 > 出租公屋 > 租约/户籍事宜 > 打击滥用公屋

打击滥用公屋

*更多
 

滥用公屋可被检控

图∶社会资源要善用 滥用公屋莫纵容公屋是社会宝贵的资源,房屋署一直竭力维护公屋资源的公平善用,打击滥用公屋。

滥用公屋或任何资助房屋资源,除了影响公屋资源的公平及有效分配外,更令真正有需要入住公屋的人士未能尽早获编配单位。如有公屋住户被证实滥用公屋,除会被终止租约外,甚至可能被检控。

以下是一些属于滥用公屋的例子:
 
将单位分租或转租他人
 
丢空单位
 
在单位营商或将单位作为工场
 
将单位作货仓用途
 
在单位进行不法活动(如聚赌、藏毒)
 
虚报资料或资产/入息
 
对于严重违约行为,房屋署将不予警告采取终止租约行动,包括租户:
 

被证实把单位分租(不论有没有租金收入);或
 

居住在经证实的另外居所,或逾三个月非经常持续居于单位(「经常持续」一词按其常义诠释,审理个案时以合理标准为关键尺度);或
 

在单位进行不法活动。
 
「善用公屋资源分组」

除了分区租约事务管理处执行日常租约管制工作外,房屋署成立了「善用公屋资源分组」,加强对付滥用公屋。「善用公屋资源分组」并会严格审查公屋住户及资助房屋申请人士的入息及资产申报,防止公屋被滥用。
 

举报滥用公屋途径

任何人士如发现怀疑滥用公屋个案,请向房屋署举报。提供资料*的方法包括:
 

 
致电房委会热线2712 2712

按此直接递交举报滥用公屋电子表格

填写「举报滥用公屋邮柬」(请按此下载邮柬)(PDF格式, 672 KB)

通知屋恏办事处当值职员


* 你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绝对保密。



下载 Acrobat Reader 

 
 

列印此页

修订日期: 200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