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住宅物业 > 出租公屋 > 租金事宜 > 长者租金津贴

长者租金津贴

*更多
 

图:租金津贴长者租金津贴计划原于2001年8月开始试行,让合资格的长者申请人领取现金租金津贴,租住私人楼宇以代替公屋编配。

房屋委员会辖下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在2003年9月25日通过,逐步撤销长者租金津贴试验计划。

此计划已停止接受新申请,但目前已参加计划的长者则不受影响。已参加计划的长者在他们目前私人楼宇租约期满时,只要符合当时资格,便可自由选择继续领取租金津贴,或者改为接受公屋单位编配。


联络资料
房屋署公屋申请组
电话: 2712 2712
地址:

九龙横头戛南道3
香港房屋委员会客务中心第三层平台(近乐富地铁站A出口)

 
长者查询专线(办公时间)
电话: 2794 5135
 
房屋事务询问处


 

列印此页

修订日期: 200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