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住宅物业 > 出租公屋 > 租金事宜 > 公屋住户入息抽样统计调查

公屋住户入息抽样统计调查

*更多
 

图∶公屋住户入息抽样统计调查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于2007年1月起,展开全港公屋住户入息抽样统计调查,藉以搜集精确的公屋住户入息资料。被抽样选出的住户,须遵照《房屋条例》第25(1)条的规定申报所需资料。

申报家庭入息

调查会持续进行,房委会每月会以随机抽样方式,选出2 000个公屋住户。被抽样选出的住户会收到有关通知书和一份入息申报表。要申报的入息主要包括薪酬(包括受雇及自雇)和其他收入(例如房产所得的租金收入及社会福利援助金/津贴等)。 住户所提供的资料,纯粹作统计分析用途。
 
依时填报真确资料

住户有一个月时间填写入息申报表;并须在指定限期之前,将填妥的申报表寄回善用公屋资源分组办事处(地址:九龙黄大仙龙翔道138号龙翔办公大楼8楼802室)。
 
已递交入息申报表的住户,可能会被邀请与善用公屋资源分组职员面晤,或需提供收入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住户必须填报真确的资料;蓄意虚报资料、拒绝或不依时交回填妥的入息申报表,均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
 
查询

如住户对调查有任何疑问,或在填写入息申报表时遇到困难,欢迎在办公时间内致电3162 0688与善用公屋资源分组职员联络,他们会乐意提供协助。



 

列印此页

修订日期: 200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