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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计划)、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以及置业资助贷款计划(置贷计划)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多年来为协助低收入家庭自置居所而设的计划。然而,房委会已经接纳了政府的建议,由2003年起无限期停建及停售居屋,未售出及回购的小量单位也不会于2006年年底前以资助房屋形式出售;租置计划则于推出第六期乙之后结束;而置贷计划亦已于2004年7月14日终止。
房委会于2006年1月决定由2007年起分期推出发售该批未售出及回购的单位(统称剩余居屋单位)予绿表及白表申请人,并通过有关的销售安排建议。
在本部分,我们列出一些与上述计划有关的资料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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